各县(市、区)医改领导小组,市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 作的意见》(中办发〔2018〕35 号,以下简称《意见》),切实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领导,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现就做好总医院党委书记和总院长选配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省医改领导小组明确将总医院党委书记、总院长的选配作为 2018 年度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也已将其纳入今年对政府的 绩效管理考核。各地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把总医院党委书记和总院长选配工作抓紧抓实,为确保我市医改工作持续走前头提供组织保障。
二、要严格标准。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政治强、促改革、懂业务、善管理、敢担当、作风正的标准,选优配强总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总院长要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医疗卫生行业发展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有先进的医院管理理念和实践经验,符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需要,业界声誉好。三、要择优配强。总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党 委书记和总院长应当分设,对尚未分设的地方,要根据实际情况尽快配备到位。对经组织考核,政治素质过硬、组织协调能力强、落实医改各项举措成效明显的总院长,可直接作为党委书记人选, 同时统筹考虑总院长接任人选;对总医院没有党委书记合适人选的,可从政治素质好,有医疗卫生专业背景、从事过医疗卫生行业管理的优秀干部中择优选任;对一时没有党委书记合适人选的, 可暂由卫计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 各地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尽快研究确定人选并于 10 月底前报市医改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程序履行任命或聘任手续。同时, 各地要按照明医改组〔2018〕2 号文要求同步配备好总医院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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