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改领导小组,市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卫计委、医保办《关于印发福建省Ⅱ型糖尿病一体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卫基层〔2017〕148 号)、省卫计委《转发国家卫计委关于做实做好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卫基层函〔2018〕20 号),为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有效落实,进一步提升总医院体制下基层慢性病防治管理水平,促进医疗服务行为从“以疾病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管理为中心”转变,逐步提高居民健康水平,经市医改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健康三明”
附件下载:健康三明”体系建设(慢性病一体化管理)2018 年度绩效考核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