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4月22日召开的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我院高度重视,围绕《关于调整三明市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立即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出台具体实施方案,由院长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
4月23日,黄跃院长在全院中层干部会上传达贯彻落实医保新政策的具体措施,要求医务人员牢固树立“努力降低医疗成本、全心全意服务百姓”的理念,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原则,规范诊疗行为,认真落实控制医疗费用考核指标,控制住院率及人均医疗费用,缩短平均住院日,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制度,规范药品采购管理。黄跃院长强调,我院将努力克服困难,既要做坚决贯彻落实医保政策的表率,合理控制医疗费用, 降低运行成本,又要承担诊治急难危重患者的社会重任,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正确处理医疗质量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做到“三不用、三不要、三不准”(能用便宜的不用昂贵的、能用简单的不用复杂的、能用国产的不用进口的;可做可不做的检查坚决不要检查,可开可不开的药品坚决不要开,可收可不收的费用坚决不要收;不准接受医疗器械、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准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实现“两升两降”( 检查、化验收入和药品收入要下降;挂号、床位、诊察、护理收入和手术、治疗收入要上升),自觉成为实现“三回归”(让公立医疗机构回归公益性质,让医生回归到看病角色,让药品回归到治病功能)的践行者,努力使医保新政策得以有效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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