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医学科普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医学科普 > 医保知识 >
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关于免费为高血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病患者提供基本药物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第一医院  点击:

各县(市)管理部,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减轻高血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提高参保患者医疗保障水平。根据《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做好医养结合和分级诊疗工作的通知》(明医改组〔2015〕12号)文件精神,对明确诊断的高血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病患者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给予免费提供限定的基本药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费提供的对象

已参加三明市基本医疗保险并办理登记高血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病门诊特殊病种的参保患者。

二、免费提供的基本药物品种及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

免费提供限定的基本药物为国家基本药物范围内的药物。高血压免费药物为10种,糖尿病免费药物为5种,重性精神病免费药物为8种(具体见附件)。

免费提供限定基本药物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待确认验收后实行。

三、放宽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特殊病种确认审批条件

高血压、糖尿病两种门诊特殊病种可由符合条件的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医师或全科医师确认并开具确认证明。

四、报销流程

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病门诊特殊病种需服药治疗的患者,凭患者本人的门诊特殊病种病历(红本)及社会保障卡或新农合参合证原件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医生开具处方,实行即时刷卡结算。

五、补偿管理

高血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病门诊特殊病种患者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免费限定基本药物治疗的,不设起付线、补偿100%。患者需要使用限定免费以外的药物及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的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六、加强管理

(一)合理规范用药

药物治疗原则应小剂量开始,逐步增加以获得最低有效剂量;在单药治疗效果差时,再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联合药物。高血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病患者一次门诊处方不得超过14日用量,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二)严禁违规行为

实施免费限定基本药物治疗过程中,严禁超量开药、不合理用药、出现利用免费限定基本药物进行串换药物等现象,发现弄虚作假或未按规定执行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各县(市)管理部应做好政策宣传、费用结算及监督管理工作;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规范门诊特殊病种确认,做好为高血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限定基本药物治疗的工作。

 

附件原网址:http://www.smygzx.com.cn/detail.do?method=viewPublish&eid=5008


上一篇:大病保险新政 下一篇: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实施三明市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患者第三次精准补偿有关事
 
                             
本站版权所有:福建省三明市第一医院  旧版回顾    闽公网安备 35040202000110  闽ICP备12018043号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东新一路15号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虬江金泉村19号 工信部链接:https://beian.miit.gov.cn/
三明市第一医院办公室 0598-5183263  传真:0598-5183363  预约电话:0591-968808  列东院区导诊台:0598-5183501
列东院区投诉电话:0598-5173922(班内) 0598-5103900(班外)  生态新城院区导诊台:0598-5062002
生态城院区投诉电话:0598-5062006(班内)  0598-5063101(班外)  三明市第一医院投诉邮箱:smyhb059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