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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城镇居民大额医疗费用可获补偿
来源:泉州网-泉州晚报  点击:

  本报讯(记者庄金泉实习生孙艺蓉)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全体城乡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6%以上;全市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60%的单位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扩大城乡医疗救助范围……这是记者昨日在晋江市委常委会获得的消息。

  晋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继续推行城乡一体化的参合模式,将未参合城镇职工医保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范围,参合率稳定在96%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180元,其中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个人缴费提高到30元。

  医疗救助范围增加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和农村二女户(含独女户)家庭等对象。同时,受救助者在晋江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给予床位费、护理费减免50%,大型设备检查费、手术费减免20%。

  据悉,在住院补偿额达到封顶线的情况下,该市市级大病统筹基金对参合农民符合新农合的未补偿医疗费用,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补偿,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

  按照部署,晋江市将利用两年的时间,完成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软件和公共卫生信息系统软件平台部署。除池店卫生院外,晋江市其他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HIS系统标准和功能规范建设医院管理系统。医改方案指出,晋江市市级医疗机构要完成与泉州中心平台的联网,实现就诊信息归档、查询和共享。

  在社保卡发卡的同时,该市推进医疗机构HIS的信息系统和读卡终端改造,实现全市就诊一卡通,并鼓励医疗机构进行刷卡结算试点,发挥社保卡具有的金融支付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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