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一)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二)完善立法体制。(三)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四)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四、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二)优化司法职权配置。(三)推进严格司法。 (四)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五)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六)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五、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一)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二)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三)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四)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 六、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一)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二)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三)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七、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一)坚持依法执政。(二)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三)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四)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五)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六)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和推进祖国统一。(七)加强涉外法律工作。 全党同志和全国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