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数字彩色超声诊断系统(置管用)院内采购公告 三明市第一医院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自主询价采购 方式组织 全数字彩色超声诊断系统(置管用)采购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编号:2025-0010# 2、询价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数量 | 预算总金额 (元) | 主要技术规格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全数字彩色超声诊断系统(置管用) | 1套 | 85000 | 详见询价文件 | 三明市第一医院 | 陈工 | 0598-5183971 | 注: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超过预算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
3、资格要求 (1)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具备经过年检,在有效期内企业法人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所投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须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进口产品除外)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进口产品除外)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所投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投标人信用信息情况 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5)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两份材料,其中一份不放进密封的投标文件) (6)其他要求:a、投标人在参与投标时应提供投标委托代理人的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b、若投标委托代理人社保缴纳不足一年,应提供目前已缴纳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c、若投标委托代理人未缴纳社保,应提供未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以上所说的投标委托代理人若为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则也需提供所要求材料。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上述材料复印件均须按顺序装订并每页加盖公章,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审结果。对于未能提供以上有效证件或所提供的证件有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9)投标人对以上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将失去合格投标人资格。 4、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时间: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三明市第一医院设备科801室(三明市三元区列东街东新一路15号) 方式:现场领取,直接到三明市第一医院设备科801室(三明市三元区列东街东新一路15号)领取或微信领取(联系电话:0598-5183971) 纸质询价文件与电子询价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逾期未领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放弃。 5、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三明市第一医院设备科609室(三明市第一医院临时门诊大楼) 6、询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12月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三明市第一医院设备科609室(三明市第一医院临时门诊大楼)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三明市第一医院 地址: 三明市三元区列东街东新一路15号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98-5183971。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0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院设备科或院纪检反映,联系电话:设备科0598-5183971;院纪检0598-5173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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