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备结构为一体式设计,设备表面为黑色,表面光洁、平整,机身有警徽标志; 2. 设备重量≤127g; 3.外观尺寸:≤78.2 mm×58.1 mm×30.8mm (长x宽x高); 4. 摄像分辨含2304 x 1296(30帧)、2560 x 1080(30帧)、1920x1080(45帧)、1280x720(60帧)、848 x480(30帧)多种分辨率可选; 5. 照片:最高输出照片有效像素≥4000万像素,最大分辨率≥5000*8000 ; 6. 照相功能:具有连拍功能,可通过菜单开启连拍功能,支持5、10、20张连拍,连拍速度为5张/s ; 7. ★电池:内置电池,应能分别支持执法记录仪连续摄录9h后录音4h,待机16h以上; 9. 视音频预录、延录功能:机器具有开机预录≥20 min和关机延录≥20 min功能; 10.存储介质:标配内置存储器16GB,支持128G扩展; 11.视场角:镜头水平视场角度≥130°(2304×1296、1920×1080、1280×720); 12.夜视功能:执法记录仪应具有夜视功能,在开启夜视功能后,可看清距离样机5米处人物的面部特征,距离样机10米处的人体轮廓; 13.必须配有专用2.4G无线蓝牙遥控器:拍照、录音,录像操作更方便快捷,并且必须标配自带关机功能,且遥控距离必须≥50米; 14. 2寸高清晰彩色液晶显示屏,显示屏对角线尺寸不小于5.08cm; 15.设备外壳防护等级应≥GB4208-2008中IP68; 16.设备的裸机跌落高度要达到≥3.6m的要求; 17.省电模式功能:本机可设置自动关屏和5分钟内自动关机时间; 18.产品应提供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符合《GA/T 947-2011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行业标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红章,所有规格参数要求以出具的检验报告检测结果为准,并逐一核对; 19.产品应具备相应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红章; 20.设备制造厂家必须具有记录仪品牌商标注册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红章; 21.设备制造厂家应具有一种带有红蓝爆闪灯的执法仪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红章; 22.若是经销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23.以上参数必须满足,否则视为报价无效,设备保修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