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采购进口设备一批的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致各潜在供应商: 原公告的采购产品名称:高频电设备(含电凝、电切针、圈套器和氩气刀APC)于2023年4月7日及2023年7月31日在我院官网进行需求调查和进口设备一批的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现将拟采购产品名称“高频电设备(含电凝、电切针、圈套器和氩气刀APC)”更正为“高频电设备(能量平台)”,其他内容不变。 并将高频电设备(能量平台)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重新予以公示,如对上述意见存在异议,需在公示期间内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意见和依据材料(一式一份,备注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递交至设备科801室,逾期不予接收。 公示期限: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院纪检委、设备科反映,联系电话:5183988、5183971。 附件:进口论证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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