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采购进口设备一批的采购需求公示
致各潜在供应商:
现将2023年全自动产前筛查系统1套采购项目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予以公示,如对专家论证意见存在异议,需在公示期间内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意见和依据材料(一式一份,备注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递交至设备科812室,逾期不予接收。
公示期限: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2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院纪检委、设备科反映,联系电话:8803988、8803935。
附件:进口论证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