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应商: 福建省三明市第一医院拟对三明市第一医院职工通勤车辆租赁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贵公司参加此次方案征询。 1.采购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及要求: 1.2项目名称:三明市第一医院职工通勤车辆租赁服务服务项目(三元区-沙县区生态新城院区路线) 1.3车辆要求: A.符合道路交通安全客运车辆用于接送员工上下班,可根据招标方要求调整车型; B.车辆班次要求:根据征询方的实际需求,设置车辆班次,包含夜间、节假日; C.接送线路和时间:最终由咨询及会同中标方确定线路,并根据实际运行需求进行合理调整; D.价格:本次仅提供车辆单次运行价格(含空调费、税费、保险费、修理费、油费、过路费等一切费用),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均为含税价,报价不可撤回或更改。 E.车辆费用结算:具体车次费用及车次待我方明确,按实际使用车次结算。 F.供应商所使用的车辆必须投保交强险、三责险、附加险及承运人责任险(每座承运人险,不低于壹佰万元)。 2.计划租赁期限:2年。 3.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企业。需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2供应商具有合格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确保采购人接送员工上下班需求,且每辆车必须投保交强险、三责险、附加险及承运人责任险(每座承运人险,不低于壹佰万元)。 3.3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推算)无行贿行为记录。 3.5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推算)无行贿行为记录。 3.6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供应商未被列入医疗行业不良供应商名录。 3.8供应商在投标时未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3.9供应商不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以上第3.7-3.9须提供书面声明。供应商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的公章。 4.供应商询价时应当递交的材料要求如有下: 以下资料按要求封装,并提供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相关保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如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与报价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单。 (5)服务承诺(自拟,加盖公章) 报价表装入信封或档案袋密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被询价供应商报价表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交法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评审办法: 在采购符合性检查通过后,在能满足服务范围的同等情况下以最低价作为服务的单位。 6.报价有效期 供应商参与本次报价,即视为确认同意报价有效期为30天。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销、变更。 7.地址:三明市第一医院院办 联系电话:0598-8803263 联系人:小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