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 况 通 报 (医疗设备专辑五十九) 三明市第一医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 2021年7月21日 三明市第一医院医疗器械应急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城市核酸检测基地运行准备工作的通知》(闽卫医政发明电〔2021〕9号)和《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快做好城市核酸检测基地检测能力提升的通知》要求,我院作为三明市核酸检测基地,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提升核酸检测能力,达到检测量3万份/天的要求,现拟将我院三钢分院综合门诊楼一层部分诊室改造为PCR核酸检测实验室。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明财购〔2020〕2号)精神,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执行采购便利化政策。为加快提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治能力,三明市第一医院作为三明城市检测基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应达到1万份/日,发生疫情时通过增加班次达到检测3万份/日(份按单样检测计算,人份按混样检测计算),在总院目前已具备1.5万份/日的检测能力基础上,需要再增加1.5万份/日的检测能力。因本次采购的紧急性及特殊性,故欢迎央企或上市公司等有资质、有能力的公司前来参与。 一、医疗设备清单:详见附件一《三明市第一医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仪器设备采购清单》 二、递交材料必须含有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附件二《三明市第一医院医疗器械应急询价采购记录表》 2、公司的三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法人不参与投标,受委托人还需提供法任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所推介产品的相关证件材料(彩页、授权书、注册证等) 4、2019年至2021年7月所推介产品在国内至少三家三甲医院的中标材料(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验收单及发票) 三、各投标方须提供最佳供货方案和到货承诺书,各投标方须对承诺书负责。 四、投标方须保证在合同签订之后的10日内将合同所涉及的物资交付医院使用。 五、本次采购中标人须交纳人民币500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双倍。 六、中标人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须保证货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我院规定,若有不实之处,将列入医院供货黑名单并收缴投标保证金。 七、递交材料时间: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28日 递交材料地点:三明市第一医院设备科812室 联系人:小张,联系电话8803935。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院纪检委、设备科反映,联系电话:8803988、8803935。
医疗设备专辑59 附件1 三明市第一医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仪器设备采购清单.docx
医疗设备专辑59 附件2 三明市第一医院医疗器械应急询价采购记录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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