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第一医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 2019年3月5日 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一:血液加温仪三套 二、概述:本次招标的医疗设备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三明第一医院所需的血液加温仪应具有性能稳定、配置齐全、操作简便安全,需投标方提供优质产品。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该项目预算金额总价为合同包一:9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按废标处理。 四、技术规格和要求 1.微电脑闭环温控系统,具有超温报警保护,传感器故障报警,低温报警功能 *2.可同时连接两条加热管,可单独设定每条加热管的温度并恒温控制 *3.高亮度彩色显示屏,尺寸≥80*90mm,可同时显示两个通道的设定温度,加热温度,加热时间,故障信息,工作状态 4.系统内置报警测试功能,在面板操作即可测试报警功能是否正常 *5.温度可调范围:涵盖 33℃-41℃,连续可调,调节幅度为0.1℃ 6.温度显示误差:±1℃以内 7.超温断电保护:超过42℃系统声光报警自动停止加热 8.低温报警:低于32℃系统声光报警提示低温 9.预热时间:从20℃-36℃小于2分钟 *10.集成式加热管,具有两组独立温度传感器 11.加热管液体出口端具有温度监控 12.全程包裹式加温,液体管路无裸露部分,加温后液体直接输入人体,热量不流失 *13.两条加热管可同时工作,一条进行输血加温,一条进行输液加温 14.两条加热管串联使用可满足大流量加温需要 15.电气安全保护级别:I类BF型,防除颤保护 16. 加热管长度≥1.4米 17.直接加温常规输血输液管路,无需专用耗材 18.主要配置要求:加温器主机3台、集成式加热管6条、加热管夹子6套 ★配置设备运行所需的配件、耗材及试剂,由投标方自行提供,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满足临床开展相关工作,并符合院感要求。 五、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经过年检,在有效期内企业法人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投标设备须具备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医疗器械注册证或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旧版注册证需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 4、投标人信用信息情况 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投标人对以上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将失去合格投标人资格。 六、投标报名时间2019年3月5日至2019年3月12日 开标时间2019年3月13日下午16:00,地点:临时门诊大楼801室 七、投标报名地点:三明市第一医院设备科,电话:8803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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